历史中的兔子:早在三国时期就用兔毛制笔******
从“玉兔捣药”到“小兔子乖乖,把门儿开开”,兔子已经陪人们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在中国古代,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2023年新春之际,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科技考古中心副主任吕鹏,聊聊历史中的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
兔鼠分道扬镳于6200万年前
《诗经》已记载兔肉食用方式
虽然在大众看来,兔子毛茸茸的很可爱,但吕鹏告诉记者,其实兔子跟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骨骼形态上看,兔(属于兔形目)和鼠(属于啮齿目)都拥有终身生长的门齿,表明兔和鼠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现代分类学创始人林奈在1735年将兔和鼠一起列入啮齿动物。”
而它们分道扬镳,是在6200万年前。20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李传夔先生研究安徽潜山早古新世(距今约6200万年前)地层出土的动物遗存,发现有“安徽模鼠兔”和“东方晓鼠”。其中安徽模鼠兔为兔形类动物的祖先类型,而东方晓鼠接近于啮齿动物的祖先类型,二者在骨骼形态上具有相互交混的特征,这就表明一方面鼠兔同源,另一方面二者至少在6200万年前已经分道扬镳,兔形类和啮齿类动物走上了各自独立演化的道路。
吕鹏告诉记者,家兔传入我国的时间较晚。在我国古代,野兔的利用价值主要是在肉食、狩猎宠物、祭祀、药用、皮毛开发等方面。“兔头在四川人的美食版图上不可或缺,成都人称为兔脑壳,”吕鹏说,“其实在中国古代,野兔的主要用途就是肉食来源。”据《诗经·小雅·瓠叶》中记载:“有兔斯首,炮之燔之……有兔斯首,燔之炙之……有兔斯首,燔之炮之”,描绘了西周时期普通人家将捕获的野兔通过炮、燔、炙等加工方式制作成美食待客的情形。所谓“炮”就是将带毛的动物裹上泥放在火上烧;“燔”指的是用火烤熟食物,而“炙”则是熏烤的意思。据《礼记》记载,正式的宴请当备“六牲”作为荤菜,即豕、牛、羊、鸡、鱼、雁,兔子并未列入其中。虽然只备了兔肉,但主人换了三种不同的烹饪方式,可见其用心。
但在中国古代也有另一种说法,那就是孕妇不能食兔肉。东汉《论衡·命义篇》中有过记载:“妊妇食兔,子生缺唇”。“当然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迷信说法。”吕鹏解释道。除此之外,兔毛皮保暖性能好、不易缠结,可用以制裘,兔皮可以熬胶,兔毛还可以用来做兔毫毛笔。明代《齐民要术》中转录三国时期韦诞的《笔方》中有写“先次以铁梳兔毫及羊青毛”,可见用兔毛制笔的历史可以早到三国时期。
古人曾以活兔陪葬
新石器时代就有兔形玉器
在文物里,也有不少以兔为题材或者是兔子形象的文物。仅是故宫博物院,就有商代的玉兔、汉代的兔猴铜带钩、唐代的瓷兔、宋代的三彩剔划花兔纹枕、元代的白玉兔形佩、明代的双兔图页等藏品。
“按照文物材质来看,在玉石材质文物、陶质文物、青铜器和画像石中常见兔的形象。”吕鹏告诉记者。以距今53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安徽含山凌家滩遗址为例,在此墓地M10中出土有玉兔饰1件,是迄今为止发现年代最早的兔形玉器。
山西曲村晋侯墓地8号墓出土的青铜兔尊,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以兔作为尊的青铜器。兔头微伸,呈跃跃欲试状,背上驮一尊口,兔身两侧饰圆形的火纹和雷纹。
而在山东嘉祥宋山4号祠堂东壁的东汉画像石中的兔子,则可以代表世俗和神话中两种不同的“兔”形象。吕鹏说:“在画像的上侧,东王公居中,马头、鸡头、狗头带翼神人跪于左右两侧;在画像左侧有面对面站立的两兔,分别用一只前肢扶臼,一只前肢握杵,似在捣药;在画像的下侧,厨房的房梁上悬挂着鱼、鸡、猪头、猪和兔等,这些都是准备烹饪的肉食。”
“山东济南洛庄汉墓的陪葬坑,是目前出土动物数量最多、种类最丰富的遗存。”吕鹏说,洛庄汉墓是西汉诸侯王级别的墓,编号为34号的大型动物陪葬坑中出土动物遗存共有110余具,动物种属包括绵羊、猪、狗、兔等4种。其中,兔有45只。
吕鹏告诉记者,在这其中比较特别的是,该坑放置了两个兔笼。西侧木笼保存较好,长度1.8米,宽度0.47米,笼中发现多只完整兔骨,“根据笼中兔骨凌乱、笼外可能为外逃之兔的考古现象推测,当时陪葬的是活兔。”(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刘可欣)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23年1月29日 A12版)
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公平正义******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司法为民、青年工作、协商治理、科技自立自强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孙晓勇:坚持司法为民 维护公平正义】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孙晓勇认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越走越宽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具体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新时代新征程,要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司法需求,以司法之力切实保障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是践行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新时代新征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实践中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发扬司法民主,接受人民监督。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就必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接受人民监督作为坚持司法为民的题中应有之义。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摘编自《人民日报》
【刘海飞: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
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海飞认为青年是整个社会力量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国家的希望在青年,民族的未来在青年。青年一代的理想信念、精神状态、综合素质,是一个国家发展活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做好青年一代的培养,就赢得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做好党的青年工作,要引领凝聚青年,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更加自信自强、富于思辨精神,更加充满生气、勇于创新创造,同时面临各种社会思潮的现实影响,不可避免会在理想和现实、主义和问题、利己和利他、小我和大我、民族和世界等方面遇到思想困惑,更加需要深入细致的教育和引导。做好党的青年工作,要组织动员青年,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在不懈奋斗中创造出彩人生。我们党历来重视组织动员广大青年为完成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我们要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勇做新时代的弄潮儿,胸怀“国之大者”,担当使命任务,到新时代新天地中去施展抱负、建功立业,争当伟大理想的追梦人,争做伟大事业的生力军,让青春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做好党的青年工作,要联系服务青年,始终关注关心关爱青年的健康成长。助力青年成长成才,是青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信任青年、热情关心青年、严格要求青年、积极引导青年,为广大青年成长成才、创新创造、建功立业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摘编自《经济日报》
【高璐茜:协商治理需要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高璐茜认为协商治理是聚焦基层一线问题,推动社会治理真正延伸到基层治理的做法。党的十八大以来,协商治理这一来源于基层治理的实践经验正在不断完善和逐步提升并日益走向成熟,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协商治理在基层治理中的进一步延伸。在今后的工作部署和思路上应着力向基层聚焦,把工作的重心向广大基层倾斜;在工作安排上加大基层的比重,把协商治理工作的触角深入到社区、乡村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总结推广经验,以协商治理持续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协商的核心,是要广泛征求意见后共同协商制定政策,而不是单方面拍板决定,优先通过对话以及沟通商量,转变原来的不成熟的想法,最终形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识和决定。越是在基层,民生改善的难题、社会治理的难事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体现的联系就越密切,越需要各方面共同商量来面对。协商治理是生活在同一区域或社区里的广大群众,就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生态环境等问题,相关的责任主体在一起磋商解决的方法。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和同心圆,是基层协商治理的关键。充分保障群众对基层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让基层协商治理成为“群众说事、干部解题”的互动平台,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广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才能从真正意义上推进协商治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增强基层协商治理的影响力。
摘编自《学习时报》
【王黎萤、高鲜鑫、王宏伟: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推进科技自立自强】
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王黎萤、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高鲜鑫、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王宏伟等认为标准与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的桥梁和载体。推动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是我国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抓手,也是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驱动力量。科技自立自强是党中央基于国内外市场新形势与科技发展规律作出的重大部署,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我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过程中依据本国发展实际和科学技术演进规律主动求变、科学应变的集中体现,是我国反思并调整以往科技建设逻辑与实践的产物。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应多措并举。第一,科技自立是科技自强的前提,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必须解决好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第二,科技自强是科技自立的进一步跃升,是国家科技实力的总体表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不断提升国家科技创新力和影响力。第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战略性谋划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提升未来产业国际市场话语权。第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需要部署国际和区域标准体系,通过市场选择与技术优势打破既有局面。第五,进一步完善标准与知识产权协同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保障机制。
摘编自《中国社会科学报》
(光明网记者李彬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