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社区民众连线举行京剧艺术展演交流******
中新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李雪峰)两岸京剧艺术展演暨第二十届“椿树杯”颁奖典礼2月1日晚在北京西城区和台湾高雄举办。两岸戏剧名家、获奖票友等200余人参加活动。
展演主题为“‘椿’华秋实二十载,京台携手谱新篇”,分为“百年风华,传承经典”“恪守初心,继往开来”“不负韶华,共谱新篇”三部分。展演在京剧传统选段《定军山》中拉开序幕,《贵妃醉酒》《沙家浜》等经典剧目依次上演,青少年原创作品《霸王印象》等让人耳目一新。来自高雄的票友们准备了《野猪林大雪飘》、歌仔戏《定情》等节目,或诙谐幽默,或婉转婀娜,让观众领略了戏曲文化的魅力。
北京市西城区副区长陈朝晖在致辞中表示,优秀的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自2003年以来,北京市西城区“椿树杯”社区京剧票友大赛已成功举办二十届,成为西城区打造“京剧艺术发祥地”和京台基层交流活动的重要文化品牌。未来还将不断深化京台两地各领域交流合作、融合发展。
高雄市民意代表陈丽娜在台湾活动现场致辞表示,两岸民众对京剧都不陌生,并由此产生了文化共鸣。希望两岸民众多多走动与交流。
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亚然受访透露,此次展演活动受到海峡两岸票友的热情参与。在海选环节收到的百余件视频作品中,不乏来自台湾票友的精品之作。
“高雄的民众太热情、太亲切了。”72岁的大陆票友尹树昌曾到台湾访问演出,他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回忆道,当时晚上找不到回酒店的路,陌生的台湾乡亲骑自行车一直把他送上出租车才回家。参加演出时,台湾民众也表现出对戏曲的极大热情。“两岸文化同根同源,与台湾乡亲交流起来都很坦诚、亲切,希望未来能有机会多多走动。”他说。(完)
直播带货藏“猫腻”,售假治理需多方合力******
◎新华社记者 邵鲁文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日渐兴起。在一些直播间内,低廉的商品价格、主播极具诱惑性的销售话术,让不少消费者怦然心动。
然而,一些直播带货的商品看似物美价廉,背后却可能潜藏制假售假的“猫腻”。各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已查处多起通过直播平台售假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
服装、配饰是“重灾区”
记者发现,服装、配饰等是直播售假的“重灾区”。此外,酒水类售假也屡见不鲜。山东德州警方近期查处一起通过直播带货销售假茅台酒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而犯罪嫌疑人用于制作假酒的基酒每斤成本只有8.5元。
直播售假已成为网购中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少“网红”也曾因售假问题被监管部门处罚。2020年,有消费者质疑某主播团队成员在直播间售卖的燕窝是糖水。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对相关人员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90万元的行政处罚。
而在黑猫投诉平台,消费者针对电商直播平台的投诉已达万余条,涉及商品以次充好、虚假营销、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等多方面问题。
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多名办案民警表示,围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主播的一些常用套路有迹可循。
在山东菏泽警方破获的一起通过电商直播销售冒牌服装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采用大量营销手段宣传产品,并用话术诱导消费者。菏泽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方辉杰说,犯罪嫌疑人直播前会在多个社交平台进行新款产品的预热,甚至花钱购买流量引流,直播间几乎每次都有上万人观看。在销售过程中,以“大牌尾单”“工厂原单”等名义,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理,销售价格比正品便宜很多的假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售假团伙甚至还总结出多种固定套路。例如,在推销产品时,常常用“全部是内部渠道弄到的货,要是假货我还用那么麻烦吗?”“费力搞到货别人却不领情,这种心情你懂吗?”等话术营造找到货源不容易的感觉。而在鼓动消费者下单时,常常会使用“一共30单就上一分钟”“错过就再也没有了”“这个价格就上这一次,一会恢复原价”等说辞。
一些主播在直播平台上长期售假,也凸显出平台自身存在监管盲区。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民警马恒说,查处的销售假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曾在直播间连续直播卖货多时,仅一个月就销售假酒2000多箱。
中消协在《2022“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中提到,在“双11”转型升级、商品与交易逻辑再梳理的渐进过程中,平台与商家的规则边界意识还有待强化。
平台方监管责任需落实
记者注意到,一些平台已经采取措施,对直播售假行为进行治理。2022年9月,抖音电商就曾发布关于“三无商品”的专项治理公告,对销售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厂名、无厂址商品的商家进行严厉打击。此外,2022年11月10日,抖音电商还公布“打击售卖劣质羽绒服专项行动”阶段治理成果,封禁违规羽绒服商品33491件,清退相关店铺522个,处罚相关商家596个。
受访专家认为,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影响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也侵害了相关品牌企业的切身利益,同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亟须严肃治理。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借助直播平台售假现象增多,凸显出对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尚存不足。2021年5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制定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相关监管部门应秉持对假货“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类制假、售假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台方的监管职责。
“各互联网平台需要进一步压实自身责任,对于入驻的电商经营者尽到主体资格审核义务,在保障消费者权利的同时,这也是促进自身业务增长的方式之一。”中消协律师团律师李斌认为,各大平台要做到严格落实监管,引导入驻商家恪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守法合规经营。
多地公安和消保部门也发出消费提示,呼吁消费者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尤其是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